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名单承粮总差 计开: 陈乌鳅吕木 杨神 〔堂谕〕陈乌秋并非总理,该役岂有不知,勒令带丈,显系图索。且该役二人供词各异,大有不实不尽,薄予责惩逐革,以为滋事者戒。陈乌秋取保开释。此谕。 〔光绪〕十三年捌月十二日讯(正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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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
第一三二供词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
第一三三保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一一三一四—八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
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
第一三六移光绪十年十二月六日一一三一五—六
第一三七札光绪十二年八月九日一一三一八—一
第一三八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一一三一九—一
第一三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二
第一四○供词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三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