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敬禀者,窃案准北右营翁游击移开:「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称:(云云照移叙至)须至移者」等由,计移送兵丁吴瑞启一名到县。准此,卑职当经饬差,协同总保,沿途查追去后;一面提讯该兵丁吴瑞启,供称:「本年四月初一日戌刻,城站书林春发发交兵丁公文九角、包封一个、禀封一个,递送后垄站转递,随即起身跑送。因家有八旬老母,忽患痰壅气闭病症,家中专人在路遇见,报知。伊因有公事在身,本不敢雇替代送回去;有素好之王传,自愿代送,随将公文、包封、灯火,一并交王传,代送后垄站收递。伊即回家,延医调治母病。所托王传代送公文,恐有不妥,当即自行赶上。讵王传走至中港,灯火被风吹灭,走入民家点火,不肯;不知作何争闹,将该民家桌上杂物毁坏。王传恐虑其告发,随弃包封逃遁。伊即沿途查寻未见,报知城汛转报。伊又雇同林得福等,四处查寻,在于山藔寻获公文、包封,查点并无缺少,当即送站,报明转送」等语。 并据该差禀复前来。卑职伏查,该兵丁吴瑞启,递送公文,并不自行递送,竟敢托王传送去,致中途遗失公文,实属胆玩已极。惟察核情由,实因母病沉重,托王传代送公文,出于万不得已所致;且一经回家,延医调治清楚,恐王传代送不妥,即自行赶上,尚属慎重公事。现又雇同林得福等,寻获公文,并无缺少,核与玩误公事,有心雇替代送遗失者,稍有区别。除饬差查缉王传讯办,并将讯供缘由移覆外,应否如何办理之处,卑职未敢擅便。理合将讯供缘由,具文禀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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