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限缴状台下三皂站堂役陈镛、许能、纪永,今当大老爷台前,限得叶仁所欠前宪周契银,至此月终,缴银伍拾元,不敢冒限等情。如有等情,惟能等是问。合具缴限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拾年四月十八日具限缴状人陈镛(画押)许能(画押)纪永(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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