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札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一八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本年五月初九日,奉本道宪刘批本府详,该县革役杨祥上控徐祥:因案斥革,串通权丁侯二等,买嘱复充一案,遵批讯结缘由。奉批:「据详及另单均悉,县差杨祥因欠税契被革,辄敢捏赃,诬控门丁、快役,殊属刁狡。应如所拟,枷杖示儆,并追税银完缴。徐祥、叶二讯无谋充、过付事情,均免置议;徐祥并准照旧当差。侯锟、纪禄虽未得受谢礼,惟既声名不好,应速驱逐内渡,不准逗留;仍饬将该丁等,驱逐出口日期,查明具报。仰即知照,仍候抚宪暨臬司批示,缴」等因。奉此,查此案,先经本府抄详,饬遵令,将该丁侯锟、纪禄驱逐内渡具报在案。兹奉前因,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将该丁等驱逐出口日期,克日查明具报,毋延,切切。此札。 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九年五月十九日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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