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管子之官僚政治
《管子传》·梁启超
近世言政者,有官僚政治之一名词焉。官僚政治者,谓社会中有一小部分人焉,无他职业,而以服官为其专职。此种政治,最易酿腐败之习。然使有严密之法制以维持之,又有贤君相以综核名实于其上,则以整齐一国之政,为效至捷。今世诸国中,其以非官僚政治而致富强者,英国是也;其以官僚政治而致富强者,德国是也。夫即在立宪之国家,苟能举完全之官僚政治,犹足以大助国家之进步,而况乎在专制国,舍官僚外更无可以共政治者乎?故吾国数千年历史中,其有能整顿官僚者,其政必小康,否则废弛以底灭亡。多则改良官僚政治,虽谓为中国政治家之第一义焉可也。询如是也,请师管子。 管子曰:“朝有经臣,国有经俗,民有经产。何谓朝之经臣?察身能而受官,不浮于上,谨于法令以治,不阿党,竭能尽力而不尚得,犯难离患而不辞死,受禄不过其功,服位不侈其能,不以毋实虚受者,朝之经臣也。”(《重令篇》)此管子之理想的官僚政治也,管子以为若能举完全之官僚政治,则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而庶政乃以毕举,故曰:“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君臣篇》上)又曰:“墳然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实。”(《君臣篇》下) 然则欲达此目的,其道奚由?管子以一言蔽之曰:“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而已(《君臣篇上》)。其选贤论材奈何?管子之言日:“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援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立政篇》)又日:“举而得其人,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