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自搏与佛教之自扑》补论
《东汉的豪族》·杨联陞
1960年6月,我写了一篇文章《道教之自搏与佛教之自扑》,寄给《塚本博士颂寿纪念佛教史学论集》(1961年2月出版)发表。 8月9日,我把这篇文章的稿子,寄给胡适之先生,请切实指教。胡先生在8月15日,从纽约给我写了一封长信,对自搏的考证,颇为嘉许,对自扑的解释,则提出疑问,对我的推论,也不甚以为然。我很感谢胡先生的指示,但因稿已寄出付印,只就必要处略加改动。胡先生有很多宝贵的意见都未能加入,很觉得遗憾。后来又发现汤用彤先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里有论搏颊求乞一节,十分重要,我写作时忽略未引。此外自己也搜集到一些补充材料。现在把这些资料同意见合在一起,作为补论,用来纪念胡先生。 胡先生的信里说: 此文的道教部分与你前作《老君音诵诫经》一文,都是道教史的重要研究,我很感觉兴趣。但我觉得此文“佛教之自扑”部分,可能有点问题。我在客中,手头无书,又没有时间上图书馆,只有把我的一点感想写出来,也许可以备参考。 我细看了你引的“自扑”诸条,我都看不出“自扑”是自己打自己。“自扑忏悔,如泰山崩”,“五体投地,如泰山崩”,“五轮着地,头面礼佛”,都只是向前匐伏——古人跪坐,向前自伏,则五体皆投地,“五轮(二肘二膝并头顶)皆着地”。五轮既皆已着地了,用什么自己打自己呢? 敦煌所出四例之中,只有《子胥变文》之“自扑捶凶”是不可通的。阿姊手抱弟头,则不能“自扑”;若她“自扑”,则不能捶凶(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