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咸丰光绪大婚事记》——致陶希圣先生函
《东汉的豪族》·杨联陞
希圣先生: 前几天收到《食货月刊》复刊二卷十一期,多谢。里面的四篇文章都很有分量,希望这个水准可以维持或再提高。 方豪(杰人)先生的《道光咸丰光绪大婚事记》,记徽州一个大姓的婚礼,资料甚可宝贵。(平民结婚而称大婚,颇有关起门来作皇上的气概,恐怕只能在偏僻地方方敢如此说。)其中有几处可以补充,有几处方先生很客气,说不十分懂。我不是“徽州老倌”,不过想试猜一猜,向方先生及读者请教。 请教我说这几次“大婚”的男家是大姓,因为这一族好像有三支:叙伦堂,居正堂,致中堂。我想这可以“解释”何以俵弗(我想是分俵与亲串之意)有亥(猪)卅斤,夹酒四十五乎(壶),米四十五筒。卅,四十五,可以用三除尽,这样就便于俵散给三堂公堂下的族人。至丁蛋卅七只,寿桃卅七只,卅七可能是廿七之误,这样也可以用三除尽。下面的“早待(杰人先生疑为招待)旦酒、饭(原注:四肴)、中索面。夜备十肴相请。兼因煖房,外加请爱(或当作煖,形近而误)堂先生一人,二弟陪。”(待旦即坐以待旦之待旦)这样与下面(同页)初十日“午刻发轿。此日通请三家(当指三堂)膳一日,早饭四肴,中索饭,夜备三席煖房”恰好相应。上面外加请的爱“煖”堂先生一人,二弟陪。一席宾主各一人,是讲究的坐法。(今日犹有坐独桌之说。)再下面迎娶人役四十名:通门一名等等,杰人先生说“共为十二名,非十四名”。我计数好像只有十一名,不过如果其中有些种人役实际是各二名,各一名,而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