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龚自珍思想

《近代史思辨录》·陈旭麓
(一) 恩格斯说,但丁在欧洲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1)。在中国历史上,龚自珍也恰是这样一个“最后”和“最初”转折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文学家、诗人。 龚自珍,字璱人,号定盦,又名巩祚。一七九二年(乾隆五十七年)生于浙江仁和(今杭州)一个读书做官的地主阶级家庭,是从科举考试中滚过来的,中了进士,多年任内阁中书、礼部主事的小官,受清朝统治者的冷遇,死于鸦片战争爆发第二年的一八四一年(道光二十一年)。在他活着的五十年间,正是中国封建社会急剧解体、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他的绝大部分年岁虽然是在近代开始以前度过的,但他的愤激辛辣的诗文,不只是过去的挽歌,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指向将来。 龚自珍从早年到晚年,随着视野所及,探索所得,将他的精力和才华,锤炼为三百多篇散文和近八百首诗词。这些文章和诗词,过去印过许多不同的本子。一九五九年,中华书局经过整理、校订、标点,印行了比较完善的《龚自珍全集》。嗣后上海人民出版社又把它重印出来。 《全集》按文章体裁和各体诗编年,分为十一辑,涉及的范围虽较广泛,也颇庞杂,但有一个基本趋向,那就是有人在鸦片战争后评述的:“近数十年来,士大夫诵史鉴,考掌故,慷慨论天下事,其风气实定公开之。”开什么“风气”?即他围绕着当时的政治、社会发挥议论,“慷慨论天下事”,尖锐地否定了乾隆、嘉庆以来极为流行的脱离政治的考据学和苍白无力的桐城派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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