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社會風尚

《秦汉史》·李源澄
詩書文學,游侠私剑,皆法家所甚恶,而山束之所尊也。(山束指六。)韓子之言曰:“儒以文亂法,而侠以武犯禁。”又曰:“故明主之國,無害简之文,以法爲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爲師。無私剑之捍,以斬首爲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爲勇者之於軍,是故無事则國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謂王资。”秦之社會所以異於六國者,以晨戰立國,一切與秦法相反之事,不得存於其間。六國社會則随封建制度崩溃之势,自由發展。學術下流於民間,而六藝諸子之學典;平民上升,而游說之士典;以勇力自售,而有刺客;以豪氣相矜,而有任侠。民離本業而務文學勇力,又不用之於國事,遂開着士之風。周末以來,文学勇力皆寄生於贵族。有鲁缪公、魏文侯之善上,而六藝之傅播得其力焉;有齊稷下之養士,而諸子之興盛得其力焉。吕不拿集賓客門人著書,四公子之徒亦以養士相倾。而四公子之門尤雜,下至雞鸣狗盗,無不備焉。六國君主皆欲富强而招賢聘士,大臣貴戚亦欲以游談私剑之爲之爪牙,此周末之風氣也。 漠興,張耳、陳餘好多士,趙王张放亦谷客,卒有贯高之福,而漠廷猶不知恶,趙王之客田叔等盡拜爲郡守。盖高祖之舉事既以客從,漢初大臣率有賓客,猎承戰國餘域也。諸侯賓客則河間以经學,淮南以諸子,梁王以文學,皆與漠廷之提獎學術競勝,而漠初諸侯王之亂,亦以賓客爲之属階焉。至武帝時,魏其、武安以賓客相倾,灌夫多賓客,鄭當時亦善待士。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後,武帝切齒於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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