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社 会 杂 缀

《隋唐史》·岑仲勉
北齐之世,距南北分裂已约二百五十年,根于彼此隔绝及其他原因,故社会风气互殊,可取颜之推《家训》数则以作示例: 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齐整,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士,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奴,仅充而已。 江左不计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婢媵终家。……河北鄙于侧出,不预士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120]。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尝识者,唯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此乃恒代之遗风乎。 河北妇人织纴组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南也。 南人宾至不迎,相见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北人迎送并至门,相见则揖。 江南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对他人言则曰族人。河北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 凡上所言,似可以表现唐代所谓“家法”之一斑,无怪乎开、天间传家法者推崔沔之家学,崔均之家法,又贞元已来,家法以崔倕为首,(均《语林》一)都落在河北崔氏也。然李晟治家有名,(同上)彼固非出身旧族者,是又不可一概而论。 陈氏云:“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121]按柳睦州(齐物)以锦帐三十重娶名倡娇陈,(《因话录》宫)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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