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节 艺 术
《隋唐史》·岑仲勉
一、书法 外国书法同有美恶之别,究不如我之多体善变,故我国书法乃成为艺术之一种。 世界上象形与音符并用之字,约有六种,即苏靡人(Sumerians)、巴比伦人、埃及、美洲之Mayas及Aztecs,连我国而为六。《历代名画记》一:“颜光禄云:图载之意有三:一曰图理,卦象是也。二曰图识,字学是也。三曰图形,绘画是也。又《周官》教国子以六书,其三曰象形,则画之意也。是故知书画异名而同体也。”无论其说当否,然从事原始文字探讨时,确觉得字书、绘画、纹饰三者或纠缠不可分[71],甲骨文“牛”、“羊”同体,差异者只在角,其一例也。 甲文之后,继以大篆,又曰古文[72],行于关以东各国,今所见周金文字,除秦器之外,属于此体[73]。 大篆之后,继以小篆;许慎云:“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今观秦国先代所刻之石鼓文(或在秦孝公之世),字体已非常整齐,是知小篆之作,不始斯等,始皇二十六年特令全国行用,《汉·艺文志》称作秦篆,其名最当。 许慎称秦书八体,隶书占其一,云秦始时程邈所作,并无八分之名。东汉蔡琰述其父邕语,去隶字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故谓之八分,唐蔡希综又云,“东汉上谷王次仲以隶字改为楷法,又以楷法变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