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哲学通论》·范寿康
前言哲学为对于自然、人生及知识三者探求综合的根本的原理之学问。现在为什么先讲知识哲学呢?这是因为我们在树立宇宙观与人生观之前,必须先问我们的知识是否可靠的缘故。认识的研究为现近哲学研究之中心问题。盖认识的起源、效力、本质诸问题实为研究哲学时首先所应解决者。正如我们用眼看物,物的形态如何尚属次要问题,眼的正确与否实系先决问题。 但是哲学研究并非始于认识的研究。希腊哲学实肇端于自然哲学,如米利都学派(Milesian School)、爱莱亚学派(Eleatics)的哲学大多注重自然问题的探究。上述二学派里面,虽亦有人间作一二关于认识的研究,然他们的思想都系片断的,他们视知识论不过为形而上学的附属品罢了。把认识能力的问题视为哲学上重要的研究问题,实开端于诡辩学徒。诡辩学徒对于知识的主张偏于消极,其后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斯多德(Aristotle)三大师出,对诡辩学徒加以猛烈的反对,他们承认我们人类可以获得真正的知识,并竭力想把这种知识加以积极的建设。 近代哲学的初期也以建设自然哲学的体系为主要的目的,如笛卡儿(Descartes)的心身二元论,荷蒲斯(Hobbes)的机械论,斯匹诺莎(Spinoza)的泛神论,莱蒲尼兹(Leibnilz)的单子论都是其例。直到洛克(Locke,1632—1704)所著的人类悟性论(“Essay on the Human Understanding”)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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