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形而上学之意义

《哲学概论》·唐君毅
第一节 中文中之形而上及天道之意义与西方所谓形而上学之义之相通 我们称形上学或天道论,为讨论全体或一切实在事物之所共由之道,或普遍表现之原理的一种哲学。关于此名之涵义,其与知识、知识论之名之涵义之不同,及其所包涵之主要内容,前在第一部中虽有所涉及,今再作一简单之讨论。 中文中之形而上一名,前已说 [1] 其首见于《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一语中。天之一名,在中文中则有各种意义。依《说文》,天之一字,从一大。程明道亦谓“《诗书》中……有一个包涵遍覆的意思,则言天”,则天道,即全体或一切实在事物所共由之道。道之与理,在宋明理学中之一义上可以通用,而所谓道为万物所共由,亦即为万物所共同表现、普遍表现之义。 形而上之形,在《易传》原指形器,所谓“形而下者谓之器”。器可兼指一切自然物与人造之器物。但后来之中国哲学家,将形与无形者相对说时,则形乃指有定形而为感官所可感觉者言,则不限于指具体之器物。 道,犹路也。本指人之所行,人由之而从此至彼者,引申为人当有之行为方式。如人当有之对父之行为之方式,为孝道。又引申为人达某一目的之方法,如治国之道即为治国之方法。再引申为一切事物之共同法则,如老子所谓“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庄子《渔父》篇谓:“道者,万物之所由也。”道路,人人可行,人人亦可采同一之行为方式,以同一方法,达某一目的。故道为公共的、普遍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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