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传卷第十七
《春秋传[标点本]》·胡安国
宣公中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来盟为前定者,尝有约言矣,未足效信而释疑,又相歃血固结之尔。是盟,卫欲为晋致鲁,而鲁专事齐,初未与晋通也,必有疑焉,而卫侯任其无咎,故遣良夫来为此盟,而公卒见辱。盟非春秋之所贵,义自见矣。夏,公会齐侯伐莱。 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及者,内为志;会者,外为主。平莒及郯,公所欲也,故书及。继以取向,即所欲者可知矣。伐莱,齐志也,故书会。继以伐致,即师行之危亦可知矣。公与齐侯俱不务德,合党连兵,恃强陵弱,是以为此举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气,感动天变,而旱乾作矣。其以大旱书者,或不雩,或虽雩而不雨也。不雩,则无恤民忧国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阙矣。冬,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会而不得见,不以不得见为讳。盟而不与盟,不以不与盟为讳,则曲不在公,而主会盟者之罪耳。与于会,不与于盟,而公有歉焉,非主会盟者之过也。则书会不书盟,若黑壤是也。晋侯之立,公既不朝,又不使大夫聘,而每岁适齐,是宣公行有不慊于心,而非晋人之咎矣。凡不直者,臣为君隐,子为父隐,于以养臣子爱敬之心,而不事盟主,又以赂免,则不直在已矣。八年春,公至自会。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至黄乃复,壅君命也。有疾亦不复,可乎?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未致事而死,以尸将事。楚伐吴,陈侯使公孙贞子往吊,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人辞焉。上介芋尹盖曰: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