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理之错误

《杨朱哲学》·顾实
第一节 秦人杨氏之误 本章以下,皆斥伪造文字而辟之。其文字不类先秦,非短涩即支离,非狂悖即恶俗。而古书真伪,一地理,二年历,尤凿凿不可逃者也。作伪者无地理上之智识,遂尔黔驴技穷,犹故弄狡狯,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事。 《伪周穆王篇》: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壮而有迷罔之疾。闻歌以为哭,视白以为黑,飨香以为朽,尝甘以为苦,行非以为是;意之所之,天地四方,水火寒暑,无不倒错者焉。杨氏告其父曰:“鲁之君子多术艺。将能已乎?汝奚不访焉。”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证。 此发端于秦人逢氏,而继之以杨氏告其父,即作伪者故弄狡狯,不明言杨朱秦人,而但揭秦人逢氏,承以杨氏,暗示人以杨朱亦为秦人也。故成玄英《庄子·山木篇》疏云“杨朱秦人”,正即受此伪文之愚也。然又谓“逢氏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则以老聃为陈人,其谬益甚矣。 《史记·老子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则老子原本楚人,无可疑义也。惟《列仙传》云:“老子,陈人。”伪河上公《老子注》云:“陈国苦县厉乡人也”,此《列仙传》及伪河上公《注》,皆成于汉末魏初,谫陋无远识,因后汉地理上之变革,以苦县属陈国,遂误老子为陈国苦县人。伪造《列子》者昏陋不察,遂亦以为老子陈人,故曰“过陈,遇老聃”,岂知春秋之世,苦当为楚县。余别有《老子列传考释》一篇以明之,兹不赘述。 至其所云:“迷罔之疾,闻歌以为哭,视白以为黑,飨香以为朽,尝甘以为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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