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天台文句辅正记卷第一(辅妙乐记)
《法华经文句辅正记》·佚名
吴兴永定寺释沙门道暹述 将释疏文,略分为四:一、先略解题目;二、从佛出世下,释章安注文;三、委释下,指广;四、序者下,依文解释。初文具如玄文五重,略、广二释已辨其相,余三段如记,次第解释可见。又今疏文用于玄文,广义成今略义,是故今文时时引用,良由此也。 言为二所依者,谓文字为名、句所依也。故婆娑论云:一字为名,二字为名身;三字已去,为众多名身。又一句为名,二句为句身;三句已去,为众多句身。是则名、句为能依,文字为所依。又毛诗注云:宫、商、角等,上下相应,谓之文句者。曲谓随遂经文,曲细分别。 句逗者,逗留也。说文云:逗,止也。方言:逗,住也。即以句止之处名为逗也。 名诠至差别者。若于今经,具通别二义,始从如是,终乎而退,同于诸经,无不诠于自性及以差别。别而言之,一一名,一一句,并异诸经,故云已今当说,最为第一也。 不论至等体者。与论辩异也。今意但以句逗分一部经文,及随文解释,不同诸论。或以色为教体,或以意地所思、行蕴所得为句教体。如唯识法相宗,具以声名为教体。彼论云:声属十二处中声所接,五蕴之中色蕴所接,四辨之中属辞为碍境也。名、句、文,十二处中法处所收,五蕴之中行蕴所得。以名、句、文是声上屈曲,意地所缘,故属行蕴及法无碍境。今家明教,具如玄文。今此实相一乘之经,诠于所证实相之理,永异众典,即其相也。 今但以句者对论,故云今也。又今一部之文,分为序、正、流通,名为三句;二十八品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