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律宗(二)
《高级佛学教本》·方伦
五、印度戒律分裂为五部 佛在世时,因事制戒 ,随机散说,由是乃有戒律。佛灭后,优婆离结集律藏,升座诵读,共八十次,名八十诵律,这是戒律的根本。后百余年,去圣渐遥,有一部份放逸 (1) 之徒,渐感觉戒律的拘束,由是乃擅加修改。阿育王 (2) 时,优婆多 (3) 门下,分裂为五部,此五部中所用之律,亦各不同;萨婆多部名十诵律,弥沙塞部名五分律,迦叶遗部名解脱律,摩诃僧祗部名摩诃僧祗律,昙无德部名四分律。以上除迦叶遗部失译外,其余四部,皆传于中国,然而弘布最广,化缘独深者,惟有四分律,后世丛林中传授戒法, 皆以四分律为根据。 六、中国律宗的成立 元魏 (4) 以来,律师 (5) 辈出,多主四分律,每加以疏释 (6)。隋唐时,大乘佛法风行,此等小乘消极戒律,渐感不适用,唐初终南山道宣律师,观察众机,乃不得不以大乘教义,释小乘法,于是就四分律,明其戒体 (7),立其行相 (8),调和大小二乘,解行相应,遂成四分律专宗,亦名律宗,或南山宗。 七、止持作持律与四分律内容 释尊所制戒,概括地说起来,不外止持与作持二门。止持是持此戒以止恶,即是诸恶莫作之意。作持是持此戒以作善,即众善奉行之意,此止持与作持二门,可以摄尽一切戒律。四分律者,其中初分所明的,是比丘戒法,第二分是比丘尼戒法,第三分是安居自恣 (9) 等法,第四分是房舍等法。第三及第四分内,又分为二十犍度 (10),今列表于左: 八、具足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