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律宗(一)
《高级佛学教本》·方伦
一、戒律的重要性 律居三藏 (1) 之一,为佛门七众 (2) 所共修,释尊入灭时,曾咐嘱阿难:「佛涅槃后,汝等以戒为师,依之修行,能得出世。」又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虽有佛性,要因持戒,然 后乃见,因见佛性,得成正觉。」观此可知:无佛之世,是靠戒律代替了师或佛的地位,无戒也就等于无师或无佛。又曾受具足戒者,方能称为僧宝,故无戒也就无僧。若就三无漏学 (3) 来说:有戒然后才有定,有定然后才有慧,此为必然的次序,绝不能幸致。戒律之于佛法,关系至钜,非片言所能尽,仅仅提出了上述理由,其重要性,已可概见。 二、戒律的异名与七众戒 梵语尸罗,义译为清凉或戒,言三业过恶,其性热恼,惟戒防息其炽然焚烧之势,故曰清凉。又毗尼或毗奈耶,义译为灭或善治,皆灭治三业过恶之义。又优波罗忏,义译为律,乃法律之义。又波罗提木叉,义译为别解脱 (4) 或处处解脱,是解脱三业过恶之义,这些都是戒律的异名,名虽异而体则同。 凡是佛门弟子,不论出家在家,皆当受戒,七众的身分,都是由受戒所产生出来的,其中何众应受何戒?已详前课 (5),兹再将其列表于后:表内所列的,都小乘戒。 三、大乘菩萨戒 此外则有大乘菩萨戒,为发大心修大乘法的行者所受持,其中亦有在家出家之别:根据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则有十重戒四十八轻戒,是为出家大乘菩萨僧所应受。根据优婆塞戒经受戒品,则六重戒二十八轻戒,是为在家菩萨戒优婆塞所应受。在理行应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