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露遮经

《长阿含经选译》·佚名
原典 佛告露遮①:“汝昨去我不远,生恶见言:‘诸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者,不应为他人说,乃至贪恶不善法。’实有是言耶?” 露遮言:“尔。实有其事。” 佛告露遮:“汝勿复尔,生此恶见。所以者何?世有三师,可以自诫。云何为三?一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除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除烦恼,不得上人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②,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得上人胜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烦恼,不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一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 又告露遮:“第二师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今师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得上人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在他后行,手摩他背,此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二师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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