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户政·商船下第六十二
《盛世危言》·郑观应·〔清代〕
上篇论各国商船多寡,保护商船诸法,验船要略。兹将上海中外轮船公司情形𫌨缕言之,俾咸知与外人争胜,其权操之有自。 余曩时总理宝顺及太古轮船公司事务,嗣又与洋人创办公正轮船公司及各口揽载行三十余载。旋蒙盛杏荪、唐景星、徐雨之三观察采听商情,禀请傅相帮办招商局,曾同唐观察同至怡和、太古酌定三公司轮船水脚均分之约,出视南洋各口察看商务情形,叠蒙傅相札委总办局务,于中外商务利弊颇知梗概。 夫西人之胜于我者,以能破除情面,延揽人才,官绅属托有所不顾,亲友推荐有所不受,是以所用司事人等,不但事情习熟,且为守兼优。董事由股东而举,总办由董事而举,非商务出身者不用。另举一极精书算之人,按月一查帐目。有事则众董集议,有大事则集股商会议,无事则于结帐时聚议。每年总办将帐目及生意情形刊成清册,登诸日报,俾众咸知。董事亦得各抒所见,以备采择。凡有益于公司之事,董事须竭力维持,否则必为人所轻鄙。此西国公司之通例也。 查轮船公司利弊甚多,大要有十: 一、总办为公司领袖,如不熟识商务,则不能知人善任,凡事为人所愚,措置失当,必有廉而不明之讥,待其悔悟,该公司已吃亏不浅矣。 二、管理船务者要常知公司有船若干,食水深浅,现往何处,各口进出货物盈虚,以及市价涨跌,庶胸有成算,不为租客所欺。 三、揽载船虽未到埠,货宜先揽。如不先定,则耽搁船期。余见各处留船候货,所得水脚不敷耽搁之费者甚多。惟其弊在暗耗,人多不察耳。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