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玄宗注老子·〔唐〕
希言自然。 希言者,忘言也。不云忘言而云希者,明因言以诠道,不可都忘。悟道则言忘,故云希尔。 若能因言悟道,不滞於言,则合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风雨飘骤,则暴卒而害物,言教执滞,则失道而生迷。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 天地至大,欲为暴卒,则伤於物,尚不能久,以况於人,执言滞教,则害於道,欲求了悟,其可得乎? 故从事於道者。 故从事於道之人,当不执滞言教。 道者同於道。 体道者,悟道忘言,则同於道矣。 德者同於德。 德者道用之名,人能体道忘功,则其所施为,同於道用矣。 失者同於失。 执言滞教,无由了悟,不悟则迷道,自同於失矣。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 方诸挹水,阳燧引火,类族辨物,断焉可知。 信不足,有不信。 执言滞教,不能了悟,是於信不足也,自同於失,失亦乐来,是有不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