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辩物居方

《御纂周易述义》
水火以交济为用火在水上则气不相交而功不相济未济之象夫火炎上水润下物不同也火居南水居北方不同也水火异处虽无济于用而亦可以无相害君子观象以慎辩其物而居之使各得其所薰莸不使并器邪正不使并立君子在位小人在野如水火之不相杂而不相害此未济终于必济而亦无既济之乱也慎坎象辨离象 濡其尾亦不知极也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未济征凶位不当也贞吉悔亡志行也君子之光其晖吉也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初知始之欲济而不知终之不能续故曰亦不知极极者终穷之谓刚中在二柔中在五以正相应应然后行故曰中以行正未济以济二为主而三乘之故特明其位不当四得五而志行故吉而悔亡日光曰晖言如日光之盛五承乘应皆阳刚君子相助为明故其晖吉也不知节则濡首为饮酒之过能知节则无不续终之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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