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俄罗斯国枢密院致中国理藩院函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径复者,查嘉庆元年八月初八日贵院来函,经由伊尔库次克省长三等文官陆军少将那格利呈 送前来,我院业已收到阅悉,并经奏明我国仁慈君主大皇帝陛下御览,钦奉我国至圣君主大 皇帝陛下谕旨,谕令我院答复贵院,为此特为函达。 我国大皇帝陛下从贵国来函之中,已经察悉,贵国对于保持同俄罗斯帝国之友睦关系,表示 一贯信守不渝之意,贵国在一切情形下皆以遵循从前所订约章作为常规。因此,关于伊尔库次 克省长负责运往北京,作为给养发给该处俄国僧侣及学生人等之轻软物品,贵国不予同意供 给运送马车一节,我国圣上表示仁厚之意,可以悉听尊便,该专差阿列克歇伊索柯洛夫上 尉应即不再请求贵国马车运送。我国至圣君主大皇帝陛下谕旨饬令我院,应将该项给养物品 ,或系随同该专差索柯洛夫装载雇用马车运送,或系依照贵院来函所提出之办法办理。究应 如何办理之处,兹特提请贵院裁夺,准许该索柯洛夫在贵国雇用马车将该项轻软物品运往北京 ,抑系饬令驻在恰克图之贵国商人或章京人等承运前往北京,交到俄国神甫索弗罗尼处并取 得收据。至于应行付给该项商人或章京人等之运输费用,则应于恰克图托运该项物品之时交 付半数,其余半数应在北京从该神甫处领取。尊处同意如何运送办法,请即经由贵国驻库伦 总管边疆事务昂邦大臣通知我国伊尔库次克省长,俾该省长得以依照贵院之决定,将该项物 品委托贵院所同意之恰克图方面人等,实行运送。为使该省长在与贵国政府之一切交际中及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