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政府枢密院函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径复者,顷接商队总管阿列克歇费拉德金投到贵枢密院致本院之公函内开,查一七二八年 中俄两帝国间所订之条约中曾经规定,双方均得自由通商。俄国商队每经三年得由俄国前往 中国首都北京一次。依照该项条约,现在钦奉我仁慈君主大女皇帝陛下之谕旨,派遣常例商队 ,携带大女皇帝陛下国有之各色货物,前往该首都北京,特委八等文官阿列克歇费拉德金 为该项商队事各总管,并派委员一人带同属员及其他服役人等一起前往等因钦此钦遵,兹特 恳祈贵院奏请中国大皇帝陛下,准将该项商队及总管人弗拉德金与所有随从人等,由国境直达 北京放行无阻,并于该商队留住北京之时,予以友谊之供给及礼遇。当其出卖、交换及购买各 种货物与物品时,以及为两帝国间相互利益而处理商务时,务请不加阻碍、不限期限、不征税金 而给与相当之自由。该商队于一切事务办理完竣以后,而回归俄国之时,亦祈依照上述条约 给予一切优惠待遇等因准此。当因贵国总管阿列克歇费拉德金带领此次商队,欲经由克鲁 伦道路前来北京,我院于接到书面呈报之后,即行奏明我国大皇帝陛下,奉谕依照条约,派 定哈方接待入境。该商队已由国界得到一切保护,接待到京,并于到京以后,已在俄馆任其 自便完成商业事务矣。现贵国商队总管阿列克歇于商务完毕之后,提出请求,拟经由前来北 京时所通行之克鲁伦道路,回归俄国,依照该总管人之请求,贵国商队已由专差哈方,护送 至俄国边界矣。特此函达,即请查照可也。 乾隆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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