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典第二百七十卷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陈梦雷
法令部汇考 周 周制,以正月始和悬法象魏令太宰、少宰掌其事。按《周礼·天官》:太宰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 〈《订义》〉郑康成曰: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 刘执中曰:正月之吉,阳生阴复,其气始和。岁事将兴,而春令行矣。故因其始和而布治焉。 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 郑康成曰:太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于天下。至正岁,又书而悬于象魏,振木铎以徇之,使万民观焉。小宰亦帅其属而往,皆所以重治法,新王事也。 王昭禹曰:必至于挟日者,盖近或知之矣。远者庸有未知焉。观之挟日,使远近皆遍知故也。 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陈其殷,置其辅。 王氏曰:既以治象示人,于是乃以所建典法则,施于邦国都鄙官府也。 乃施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置其辅。 郑康成曰:长谓公卿、大夫、王子弟命采邑者。两谓两卿也,不言三卿者,不足于诸侯。 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设其考,陈其殷,置其辅。 郑康成曰:正谓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也。贰谓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小司寇、小司空也。考,成也。佐成事者,谓宰夫乡师肆师军,司马士师也。司空亡,未闻其考。 小宰之职,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 郑康成曰:正岁谓夏之正月,得四时之正,以出教令者,审也。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