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典第二百七十一卷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陈梦雷
赏罚部总论 《书经》《虞书皋陶谟》 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 〈《蔡传》〉言天命有德之人,则五等之服以彰显之。天讨有罪之人,则五等之刑以惩戒之。盖爵赏刑罚,乃人君之政事。君主之,臣用之,当勉勉而不可怠者也。〈《大全》〉吕氏曰:赏罚当纯乎天,此心当懋勉不已。一有怠息。赏罚,我之赏罚,非天之赏罚矣。 《商书仲虺之诰》 德懋懋官,功懋懋赏。 〈《蔡传》〉言人之懋于德者,则懋之以官。人之懋于功者,则懋之以赏也。 《周书康》《王之诰》 惟新陟王毕协赏罚,戡定厥功,用敷遗后人休,今王敬之哉。 〈《大全》〉临川吴氏曰:赏当功,罚当罪,尽合其宜,克胜其任,安定文武之功用,能延及于今后。人有此休美,今王嗣位,其敬之哉。 《毕命》 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 〈《大全》〉王氏曰:彰善者而著之,则恶者耻其不若。然则恶者病矣。使人有所观感,曰风。使人有所听闻,曰声。 《诗经》《商颂殷武》 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僣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朱注》〉僣,赏之差也。滥,刑之过也。言天命降监,不在乎他,皆在民之视听。则下民亦有严矣。虽赏不僣,刑不滥,而不敢怠遑,则天命之以天下,而大建其福。此高宗所以受命而中兴也。 《礼记》《王制》 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疏〉爵人于朝,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