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祀志第二十

《南平县志》·佚名
明有民人,幽有鬼神,其义一也。古先哲王,有报本反始之祭,而礼隆於郊庙社稷。有报功昭德之祀,而义通乎忠烈贤良。书曰:“类于上帝,禋于六宗(一),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祭法曰:“法施於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能捍大患则祀之。”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若夫九黎乱德,神人杂糅,陈风好巫,冬夏歌舞。故祭非其鬼谓之謟,祝史正辞谓之信。季氏旅於泰山,夫子非之。裨灶请禳郑灾,子产不与,其知道乎。然君子过庙生敬,陟乎礼神之囿,游於舞雩之下。夏松殷柏周栗,穆然有故国乔木之思焉。况乎顽廉懦立,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者乎?故举祠祀之有关於风化者,以志之。 【注】(一)六宗:孔安国传认为是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六种神,各家说法不同。 坛庙附府。 社稷坛在城西,府学旧址后山之巅,宋元丰中建,明洪武七年重建。定礼制,刻石於坛。其坛北向,四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东西南北阶各三级。立石主一於坛之南,又置木主,一曰府社之神,一曰府稷之神。傍有神厨、神库、宰牲房、斋房,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郡守率属举祀,毕,藏主於库。清代仍其制,民国四年,知事林扬光,奉官产处,卖与夫人宫坊众。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城西,旧射圃之左,洪武元年,令府州县祀境内山川,其后又令以风云雷雨,并城隍合祭坛一,而设位三。中祀风云雷雨之神,左祀境内山川之神,右祀城隍之神,悉南向。每岁春、秋致祭如社稷坛。旧坛位在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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