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二 小木作功限三
《营造法式》·李诫
【题解】 本卷内容,主要涉及佛道帐、牙脚帐、九脊小帐、壁帐等佛寺或道观之殿阁或厅堂内所设置的室内小木作装置性设施的造作、拢裹、安卓等匠作工程,所需施用之功限的计算方式。其所叙述的内容与卷第九《小木作制度四》与卷第十《小木作制度五》大体上是相互对应的。 如前所述,这里行文中所提到的“帐”,与后文中的“藏”,如壁藏、转轮经藏等,似有一定的区别。如果说“藏”,更多指的是具有贮藏功能的橱柜之类设施,则“帐”似乎更接近“龛帐”“坐(座)帐”“屋帐”等多少具有一点儿屋室形象,其中可以供奉神佛、菩萨等的造像,抑或可以用来作为供奉某种神灵之牌位的空间。其外观形体不一定很大,但造型可能比较肃穆严整,装饰也可能比较华美繁丽。 本卷的行文中,主要给出了诸种小木作之“帐”的基本构造,及其相应高、广尺寸。重要的是,其行文中所给出的各部分尺寸,也应该理解为是一种比例尺寸,随着某一基本尺寸,如高度尺寸的变化,其“帐”之各部分的尺寸以及构成“帐”诸部分构件的尺寸,也应当随之发生变化。虽然本卷诸种“帐”所给出的尺寸,相对比较确定,但结合相应的小木作制度部分,亦可以将不同尺寸之“帐”的尺寸推算出来。如此,或对于了解宋代这一类小木作装修之各部件构成及尺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随尺寸变化而出现的小木作功限计量方面的变化,亦有可能用同样的方式加以推算。 此外,这里提到的诸种“帐”之各部分造作、拢裹、安卓等所用功限,对于了解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