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诸作功限二
《营造法式》·李诫
【题解】 本卷的内容是与卷第十三《瓦作制度·泥作制度》、卷第十四《彩画作制度》和卷第十五《砖作制度·窑作制度》中的内容相对应的。涉及与宋代营造相关的诸杂作,即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之功限,对我们了解宋代房屋营造中各种杂项工程做法的工艺与用功有所助益,同时,亦能帮助我们了解诸作中的一些构件,如各种形式的屋瓦或用于不同位置的砖等的基本尺寸。此外,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宋代建筑之瓦件、脊饰、墙面、彩画饰及用砖、烧制瓦件、琉璃件等诸附属构件的形式、尺度、工艺、做法等。 然而,在本卷“瓦作”一节中,虽然提到了琉璃瓪瓦、掍素白瓦随等级增减,其计功瓦口数量之增减数,但却未给出所计瓦口数的标准等级,故未将每一等级计功瓦口数一一推算出来。 瓦作 【题解】 上文目录标题中的“瓦作”,傅熹年先生在其中华书局版《营造法式(合校本)》中改“瓦”为“”,并注:“‘’,故宫本。” 古代房屋营造中的“瓦作”,至迟在宋代,其制度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成熟的程度。例如有关琉璃瓦的施用情况,在隋唐时代的史料及考古资料中还比较稀见;然而,大约自五代至宋,是琉璃瓦较为普遍施用的一个转折性时代。故这里的“瓦作”,不仅涵盖了比较常见的㼧瓦与瓪瓦,也涵盖了以琉璃瓦施行的瓦作功限问题。 瓦作功限,几乎覆盖了与屋瓦施工有关的各个方面,包括瓦口的修斫、屋顶诸瓦脊的垒砌、装饰性瓦饰的安装,等等。重要的是,有关“瓦作功限”的诸多描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