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诸作料例一
《营造法式》·李诫
【题解】 所谓“料例”,涉及的是有关房屋营造工程中工程用料之计算与准备等方面的问题,大概与现代施工中的“估工算料”在概念上比较接近:估工者,所关涉的是“功限”问题;算料者,所关涉的就是“料例”问题。 “料例”这一术语,最早似见于晚唐武宗朝,唐武宗(814—846)于开成五年(840)即位不久,即下“条流百官俸料制”,其诏曰:“诸道承乏官等,虽云假摄,当责课程。但沾一半料钱,不获杂给料例。自此手力纸笔,特委中书门下条流,贵在酌中,共为均济。”(《全唐文》卷七十六)此时,“料例”一词,似与官员日常俸禄与后勤杂给有关,并非是土木营造工程中所用之词。 北宋时期,“料例”一词已经与“工课”相联,具有与制造之“工”相关联的“料例”概念。如宋代欧阳修《乞条制都作院》中有:“及申三司于南北作坊检会工课料例,及于辖下抽拣工匠,令都作院依样打造次。”这里的“工课”,似与后来《法式》中所云“功限”亦有相通之处。 宋人苏辙所上奏文《请户部复三司诸案札子》中提到:“指挥未几,复以诸处修造,岁有料例,遂令般运堆积,以分出卖之计。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显然,这时已将“料例”与土木营造之事关联在一起了。 宋时,“料例”一词已用于加工制造、土木营造乃至钱币铸造等诸多行业之用料计量。《法式》中设专卷详列料例,恰与这一时期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