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宋明理学史》·侯外庐
第一节 宋明理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唐朝晚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步向后期转化。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唐政府颁布新法令两税法,规定国家按照支出的需要定出征税的数额,按照居民的资产、田亩的多少定出应纳国税的数额。这个法令表明封建国家对均田令的废止,对私人占有土地的广泛承认。这是封建社会在经济方面的巨大变化。唐懿宗时,浙东裘甫起义,年号罗平,铸印曰天平。咸通十五年(公元874年),王仙芝起义,自称“天补均平大将军”。不久,黄巢聚众响应,建国号大齐。“罗平”,“天平”,“均平”,“大齐”,表明农民战争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后,又明确地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以至“贫富均田”的口号。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从要求人身保障转向要求财富平均,这又是一大变化。这前后百年间的两个历史事件,是中国封建社会向后期转化的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内部有明显的势力递嬗。隋末农民战争打击了士族高门。唐末农民战争进一步打击士族高门,包括唐朝新起的勋贵和大臣。“扶犁黑手翻持笏,食肉朱唇却吃虀”。韦庄在《秦妇吟》中哀叹“天街踏尽公卿骨”,说明打击的沉重。经过这两次农民战争,身份性地主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庶族地主则因土地兼并的加剧与普遍存在而大量涌现,又通过科举制而参加国家政权。历史上也还存在勋贵,也还有贵族的世袭,但是已不复作为一个阶层而存在了。中世纪的等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地主阶级内部身份性地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