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治历授时

《中国文化史》·柳诒徵
古人立国,以测天为急;后世立国,以治人为重。盖后人袭前人之法,劝农教稼,已有定时;躔度微差,无关大体。故觉天道远而人道迩,不汲汲于推步测验之术。不知邃古以来,万事草创,生民衣食之始,无在不与天文气候相关,苟无法以贯通天人,则在在皆形枘凿。故古之圣哲,殚精竭力,绵祀历年,察悬象之运行,示人民以法守。自羲、农,经颛顼,迄尧、舜,始获成功。其艰苦愤悱,史虽不传,而以其时代推之,足知其常耗无穷之心力。吾侪生千百世后,日食其赐而不知,殊无以谢先民也。 历算之法相传始于伏羲。 《周髀算经》:“伏羲作历度。” 《汉书·律历志》:“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 至神农时有历日, 《物理论》(杨泉):“畴昔神农正节气,审寒温,以为早晚之期,故立历日。” 而《史记·历书》不言黄帝以前之法, 《历书》:“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 惟《索隐》谓黄帝以前有《上元》《太初》等历。 《历书》:“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索隐》:“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 据《汉书》,《上元》《太初》历,距汉武帝元封七年,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不知为何人所制也。 《汉书·律历志》:“乃以前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 洪水以前,历法之详备,当推黄帝之时。黄帝之历曰《调历》。 《史记索隐》:“《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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