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 凡十條

《文则[标点本]》·陈骙
一 禮記之文,始自后倉,成於戴聖,非純格言,間有淺語。如“掩口而對”,“毋投與狗骨”,“羹之有菜者用挾”,“男女相答拜也”,“癢不敢搔”,“衣裳綻裂”,“年未滿五十”,“取婦之家”,“嫂不撫叔,叔不撫嫂”,若此等語,雖在曲防人情,然亦少施斲削。 二 商盤告民,民何以曉?然在當時,用民間之通語,非若後世待訓詁而後明。且“顛木之有由蘖”,使晉、衛間人讀之,則蘖知爲餘也。“不能胥匡以生”,使東齊間人讀之,則胥知爲皆也。“欽念以忱”,使燕、岱間人讀之,則忱知爲誠也。由此考之,當時豈不然乎。 三 詩文待訓明者,亦本風土所宜。且“王室如燬”,使齊人讀之,則燬爲常語。“六日不詹”,使楚人讀之,則詹爲常語。(燬,火也,齊人以火爲燬。詹,至也,楚人以詹爲至。) 四 儀禮,周家之制也,事涉威儀,文苦而難讀。鄉黨,孔門之記也,言關訓則,文婉而易觀。今略摘儀禮之文,證以鄉黨,昭然辨矣。 “執圭,入門,鞠躬焉,如恐失之。”(鄉黨曰:“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下階,發氣,怡焉,再三舉足,又趨。”(鄉黨曰:“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進,翼如也。”)“及享,發氣焉,盈容。”(鄉黨曰:“享禮,有容色。”)“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鄉黨曰:“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若君賜之食,君祭先飯。”(鄉黨曰:“侍食於君,君祭先飯。”) 五 孝經之文,簡易醇正,蘊聖人之氣象,揭六經之表儀。夷考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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