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夬传卷五 姤

《周易注》·王弼
姤:女壮,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1)。“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2)。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3)。《姤》之时义大矣哉(4)! (1)施之於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 (2)正乃功成也。 (3)化乃大行也。 (4)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1)。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1)金者,坚刚之物。尼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处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刚,体夫躁质,得遇而通,散而无主,自纵者也。柔之为物,不可以不牵。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贞,故必系于正应,乃得“贞吉”也。若不牵于一,而有攸往行,则唯凶是见矣。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1)。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1)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夺,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1)。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1)处下体之极,而二据於初,不为已乘,居不获安,行为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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