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营卫气 营五十周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黄帝曰:余闻五十营”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五《五十营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九《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篇》。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此据大率言耳,其实弱三十六分。 平按:《甲乙》无“余愿闻”三字。《灵枢》“营”下有“奈何”二字。 【人气行一周,】 谓昼夜周。 【一千八分。】 其实千分耳,据三十六全数剩①之,故剩八分也。宿各三十五分七分分之五,则千分也。知必然者,下云气行一周,日行二十分,气行再周,日行三十分,人昼夜五十周,故知一千分也。 平按:“千”上,《灵枢》、《甲乙》无“一”字。注“日行三十分”,当系“四十分”之误,玩下经文自明。 ①人卫本注曰:賸,《说文》:“物相增加也。”音义同“乘”,与下文“賸”为赘余之词者,字同义异。 【日行二十八分,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 日行二十分,人经脉一周,言八分者误也,以上下文会之可知也。 平按:“日行二十八分”,“分”字《灵枢》作“宿”,《甲乙》无此句。 【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昼夜。】 以二十八脉气之周身,上应二十八宿,漏水之数,昼夜之分,俱周遍。 【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 一息之间,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数。 【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 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谓二十七分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