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身度 脉度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三《脉度篇》。 【黄帝问曰:愿闻脉度。】 先言骨度及肠胃度大小长短于前,次当依以论脉长短,故须问之也。 平按:注“依”下原缺一字,谨拟作“次”。 【岐伯曰:手足之六阳,从手至头五尺,】 手阳明,大肠脉也。手太①阳,小肠脉。手少阳,三焦脉也。三脉分在两手,故有六脉,余仿此。各依营行次第,手之三阴,足之三阳,皆从内起,向于手足;手之三阳,足之三阴,皆从外起,向于头。此数手足之脉长短,故皆从手足向内数之,与手脉十二经流注入身数亦同也。 平按:“手足之六阳”《灵枢》、《甲乙》均无“足”字,疑衍。注“向于头”下原缺一字,左方剩月旁,依经文“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拟作“腹”,袁刻作“项”,恐未安。“与手”下原缺三字,谨拟作“足外起”三字。 ①“太”,萧本原作“大”。今依仁和寺本改。 【五六三丈。】 计手六阳从指端至目,循骨度直行,得有五尺,不取循绕并下入缺盆属肠胃者,循骨度为数,去其覆回行者及与支别,故有三丈也。 【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丈八尺,五六三尺,】 手太②阴,肺脉也。手少阴,心脉也。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之三阴,皆亦直循骨度,从手至胸三尺五寸,不取下入属脏络腑之者,少阴从心系上系目系及支别者亦不取。 ②“太”,萧本原作“大”。今依仁和寺本改。 【凡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至顶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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