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身度 肠度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十二曲”,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一《肠胃篇》。自“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二《平人绝谷篇》,《甲乙》同上篇。 【黄帝问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大小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 三焦腑传于谷气,胆腑受于谷①精,三肠及胃传谷糟粕。传糟粕者,行谷之要,故肠胃有六种之别者。 ①“谷”,萧本误作“骨”。今据仁和寺本改。 【伯高答曰:请尽言之。谷之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 黄帝问六种也,外更请说四种,故曰“尽言之”也。谷行从口曰入,泄肛曰出,自唇至齿为浅,从咽至肠曰深,谷至于胃曰近,从胃向曰远,肠十六曲曰长,咽一尺六寸曰短也。 【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会厌,舌后喉咙上,出气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厌盖孔,开阖气之出入也。 【咽大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 咽,会厌后下食孔也。下至胃,长一尺六寸。 平按:“咽”上,《灵枢》有“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十一字;“咽”下有“门重十两”四字;“大”作“广”,《甲乙》同。“二寸半”《灵枢》作“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原钞“长”字上脱“至胃”二字,“长”下脱“一尺”二字,谨依《灵枢》、《甲乙》补入。 【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 胃中央大,两头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围之,有一尺五寸,曰大。量径,有五寸也。容水谷,三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