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营卫气 卫五十周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六《卫气行篇》,《甲乙经》同上。 【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答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卯为纬,虚张为经。】 经云:虚张为经者错矣,南方七宿星为中也。 平按:《甲乙》“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作“天一面七宿,周天”七字。“面有”《灵枢》作“一面”。“房卯”,“卯”字《灵枢》、《甲乙》均作“昴”。 【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尾为阴,】 经云:昴至尾为阴,便漏心宿也。 平按:“尾”《灵枢》、《甲乙》均作“心”。 【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于五脏。】 昼行手足三阳,终而复始,二十五周;夜行五脏,终而复始,二十五周也。 平按:“于五脏”上,《灵枢》、《甲乙》重“周”字。 【是故平旦阴气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指之端;】 行于五脏,阴气尽也。卫气出目,循足太阳气出于目出也。小指之端,足小指外侧端也。 【其散者,别于目兑眦,】[平按:“别于目兑眦”《甲乙》作“分于目,别”。]【下手太阳,下至小指之端外侧。其散者,别目兑眦,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平按:“分”下,《灵枢》、《甲乙》有“侧”字。]【下至小指、次指之间;】[平按:《灵枢》、《甲乙》无“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