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醜
《太乙版黄帝内经》·容成公
《太華.醜甲》 經曰:天地陰陽,環之無端。併而變化,陰陽更異。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外,所從不同。故病之異名也。 故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故陽道實,而陰道虛。陽道虛,而陰道易。其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陽之受,則入六府,陰之受,則入五臟。入六府,則身熱不時起臥,上為喘逆,下為煩熱。入五臟則氣滿閉塞,下為飱泄,久為腸澼。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陽受風氣,陰受濕氣。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循臂至指端。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循至足端。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故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故脾不主乎蝕,而主乎土也。故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時後十有八日寄以治,不得獨主於時也。脾臟者,常著於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故脾之與胃,以膜相連,而能行其津液者也。足太陰者,三陰也。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納化,行氣於三陽,臟腑皆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矣。 故為胃行其津液者,調衡四肢也。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也。 《太華.醜乙》 經言;“溪者,循諸肌理者也。 故溪十有四。穀者,儲氣潤節,利乎行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