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戊

《太乙版黄帝内经》·容成公
《太初.戊甲》 肝之合筋也,莫可怒之。怒則傷之,傷則筋縱爪枯。以其內榮筋而外榮爪,其為清養血脈也。 心之合脈也,莫可燥之。燥則血流激搏,心氣(氣火)虛之,虛則其色敗。以其內營血而外榮色也,其內生之。 脾之合肉也,莫可憂之。憂則傷之,傷則肉消肌痿。以其內給養,而外主肌肉也,思則甚之。其外榮唇,其內營血。 肺之合膚也,莫可風動之。風動之則傷,傷則皮毛枯。以其外榮毛,其內榮陽也。悲則甚之,燥則虛之,哀則竭之。 腎之合骨也,莫可寒之。寒之則傷,傷則精竭骨痿,鬚髮枯。以其內榮精髓,其外榮發須也。 故‘五臟,陰也。太過則瘀曰實,實則邪盛。不及則弗聚曰虛,虛甚勞極’。故‘髒,不足者,補之以味。有餘者,散之以氣’。“五味之過用,亦為病也。是故多食鹹,則血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枯槁而毛髮落。多食辛,則筋骨拘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皺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枯。此五味之傷也”。 ‘心欲苦,苦傷肺;肺欲辛,辛傷肝;肝欲酸,酸傷脾;脾欲甘,甘傷腎;腎欲鹹,鹹傷心’。此五臟之合所傷也。 五臟本色,不可見之。見之,則死。故青如艸茲者,肝之死也。黃如枳實,脾之死也。黑如炲煤者,腎之死也。赤如衃血者,心之死也。白如枯骨者,肺之死也。 五臟合色,亦當辨之,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豚膏者生,黑如鳥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者也。 經曰: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紺。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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