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疾飲食辯發凡

《调疾饮食辨》·章穆
一、病人飲食,藉以滋養胃氣,宜行藥力。故飲食得宜,足為藥餌之助;失宜,則反與藥餌為仇。乃世俗之弊則有二:饕餮之人,但貪口腹,不遵禁忌,誤在放縱;謹慎之人,不知物理,概不敢食,誤在拘泥。加之嗜好萬有不齊,風土五方各別,誤投害固非淺,而當食不食,坐失亦多矣。然畢竟謹慎者誤小,放縱者誤大。數十年中,常見用藥不誤而病日深者,皆不遵禁忌之人也。故書中諄懇言之,願舉世病人,各以生命為重,慎勿欺瞞醫人,偷食不宜之物,以自喪其生,且令醫人蒙不白之冤也。 一、食物有極宜病人,而俗醫反以為大戒者;有極不宜病人,而反不戒者。是病人不知物性,醫人更不知物性也。書中辯論處,必反復申明。其理固已,又必援引古訓,或一、二家,或數家之說以證之,明吾辯之有所依據,非一人臆度之私也。願舉世醫人,各以病人生命為重,慎毋偏執一知半解,悍然自是,致病人遭殺人不用刃之禍也。 一、歷代醫書本草,考據精詳莫過於唐·陳藏器《拾遺》、甄權《藥性》、宋·蘇頌《圖經》、掌禹鍚《嘉祐》、寇宗奭《衍義》,明·李時珍《綱目》。而論食物稍詳者,惟唐·孟詵《食療》、南唐·陳士良《食性》、明·寧原《食鑑》、王穎《食物》。書中引證處,惟以《綱目》為主。其餘諸家,亦不下十之五、六。凡整篇整段及語關切要者,必標其名。間有節引一、二句,或合數家之論以成一說者,勢不能一一標名,恐隔斷文氣,令讀者目迷,非敢掠美也。 一、此書之作,雖全以《綱目》為主,而斷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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