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某夫人》·王任叔
时光象电一般地快,弹指间,又到了大暑天气了。外边的学校都放了假,竹屿小学却还依照农村习惯继续学习下去。梦华已经回乡来了。梦若的病也已完全复原了。 梦华又谈起他的改造计划来了。 “无论如何,象这样阔大的一乡,总应设立一个高小。而奉化八乡中,也只有我们乡里没有高小。到县高小去,有六十多里远。到松林、剡源,也同样。绅士先生们的儿子,有钱,可以跑到县高小去,可穷苦的子弟呢?……” “穷苦的子弟,根本没有读书的权利呀。”梦若却苦笑地说,“因为这社会,便是一样规定着的,你为什么要去推翻这一成案呢,你我不是已经读了书吗?” 梦华是理解梦若的,梦若这话,是反对,是无可奈何的讥诮。但梦华又和梦若有不同的地方,就是梦华觉得万事可以做一点便当做一点。在社会观上,一给他抓住些“可能性”,他便要把这可能性发挥出来。而梦若却觉得人间一切的不幸、悲苦、罪恶,都是这社会制度所造成,非根本推翻这社会制度,便谈不到改造。但奇怪的,却是他们兄弟俩,梦华并不反对梦若的“主张”,梦若也并不反对梦华的“行动”。因为梦华知道梦若的主张,是一个团体应有的,而且也只有团体负担得起的主张。梦若也知道,梦华的行动是一个人应有的行动,所以他俩在某一点上,还是相反而实相成的。“然而正因为你我已经读了书,便不得不想别人家子弟没得书读呀。”梦华继续着说:“比如,我们在本乡办一个高小,学费取其极低,学生的伙食,可做过去书馆办法,带米来寄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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