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之二柄
《诗词例话全编》·周振甫
至于自家语有时异用者,如韦苏州诗:“心同野鹤与尘远,诗似冰壶彻底清。”又《送人诗》:“冰壶见底未为清,少年如玉有诗名。”黄常明云:“此可为用事之妙,盖不拘故常也。”(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五十二《翻案》) 同此事物,援为比喻,或以褒,或以贬,或示喜,或示恶,词气迥异;修辞之学,亟宜拈示。斯多噶派哲人尝曰:“万物各有二柄。”合采慎到、韩非“二柄”之称,聊明吾旨,命之“比喻之两柄”可也。 李白《志公画赞》:“水中之月,了不可取。”施肩吾《听南僧说偈词》:“惠风吹尽六条尘,清净水中初见月。”超妙而不可即也,犹云:“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是为心服之赞词。黄庭坚《沁园春》:“镜里拈花,水中捉月,觑着无由得近伊。”《红楼梦》第五回仙曲《枉凝眸》:“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点化禅藻,发抒绮思,则撩逗而不可即也,犹云:“甜糖抹在鼻子上,只教他舐不着。”是为心痒之恨词。《论衡·自纪》曰:“如衡之平,如鉴之开。”诸葛亮《与人书》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均以秤喻无成见私心,处事遇人,各如其分,公平允当,褒夸之词也。《朱子语类》卷十六:“这心之正,却如秤一般,未有物时,秤无不平,才把一物在上面,秤便不平了。”周亮工《书影》卷十:“佛氏有‘花友’‘秤友’之喻,花者因时为盛衰,秤者视物为低昂。”则言心之失正、人之趋炎,为诮让之喻矣,“秤友”正刘峻《广绝交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