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二 元豐四年(辛酉,1081)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元豐四年四月盡是年五月 夏四月己未,提舉京城所言:「京城下創初營葺課利,每歲定收十二萬緡,元管勾官吏乞賜優奨。自今每年止收及十二萬緡,更不酬奨。」詔催驅課利,點檢收納。 供備副使董嘉言遷西京左藏庫副使,提舉宋用臣賜宅基一所,勾當使臣遷資、減磨勘年有差。 庚申,編修諸路學制王震言:「郡國之吏,狃于故常,錢穀簿書,實知從事,受法之始,惟在推行,恐非俗吏所能通辨。願自朝廷選可使者分行諸路,措置大略,然後授成於部使者、郡太守,則法行而通,無復牴牾矣。」詔候法成取旨。 辛酉,入內供奉官王懷正差管押軍器往瀘州,欲不停見勾當後苑西作,別給驛券。上批:「瀘州道路半在陝西,與廣南不同,可止依條給驛券或本任添支。入內省取問懷正妄陳乞以聞。」 錄故殿直、韋城等縣巡檢趙稹子安民為三班差使。初,稹與賊鬥,傷而死,其妻乞恩。樞密院言,開封府界提點司奏稹不能捍禦,已先衝替,然因傷致死,乞特推恩故也。 承議郎胡宗炎言:「夷門山在大內東北當陽之位,為都城形勝之所,國姓王氣所在,公私取土于此,岡阜漸成坑塹。伏望禁止及填塞掘鑿處。」司天監定如宗炎所言,從之。 癸亥,遼主遣安復軍節度使耶律祐、客省使韓昭愿等來賀同天節。 上御延和殿閱試保甲,雍王顥、曹王頵侍。少選,命顥等坐,閱試畢賜茶,即從還禁中。(新紀書御延和殿閱保甲。) 甲子,知沅州謝麟言:「招溪峒中勝等州首領楊晟嚮等,乞補授名目。」詔乞補奉職人與三班差使,借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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