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 元豐三年(庚申,1080)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元豐三年閏九月盡是年十月 閏九月庚寅朔,詔:「皇太后、皇后並二府臣僚,經明堂封贈,並去階,餘依例。」 辛卯,改正議大夫、知潁州薛向知隨州。以御史滿中行言:「向近以懷姦反復,妄沮有司,罷樞密院,黜守潁州。責命已行,曾不知懼,偃然自若,乞重加貶竄。」故有是命。 御史范鏜言:「曹佾以外戚封郡王,祖宗以來,未有佾比。陛下所以富貴寵祿之厚矣,所以致孝愛於慈聖之情至矣。佾雖不王,乃以保安曹氏,命行而改,抑以為子孫萬世之成憲也。」不從。 壬辰,太子中允、館閣校勘、監察御史裏行范鏜權發遣提點淮南東路刑獄,太常博士、提點淮南東路刑獄李深知饒州。以御史豐稷言「深嘗領兵部,宜曉訓練之法,乃飾私智,排沮公論。秦鳳路兵刑職事,既難委付,豈宜復持使節案察淮東!兼聞深閑家無法,汙行素喧,百城士民,將安矜式?望追寢制命,以長清議」故也。 詔給度僧牒千,造景靈宮諸神御殿什物。 乙未,鎮安軍留後、贈武寧軍節度使、兼侍中、彭城郡王宗衮卒。 丁酉,詔太常博士王伯虎放令侍養。以御史何正臣言伯虎委親閩南已八九年,獨與妻孥游宦京師,伏望永棄田里,以戒天下之為子者,而詔下福建路轉運司考驗如章,故責及之。 樞密院檢詳官潘良器等,編錄與有司相干照用條六冊進呈,上批:「其間頗有已經衝革不用者,若付之臺察,令憑以糾治所謂廢法者,乃是奉令於罪否之際,極為不便。宜更送都承旨以下通檢詳官節貼進呈。」 戊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阯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