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五 元豐四年(辛酉,1081)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元豐四年八月盡其月 八月乙卯朔,以西上閤門使、提舉永興、秦鳳等路義勇保甲兼提點刑獄狄詠權環慶路副總管,東上閤門使、英州刺史、秦鳳路副總管姚麟權涇原路副總管,遇出界,狄詠、高遵裕、姚麟與劉昌祚俱行。 詔:「近發開封府界第四將赴南平軍援彭孫,如已到瀘州,止令副將張誡分兵一半往南平軍,聽彭孫節制。」 詔中書自今堂選並歸有司。(兩紀並書罷中書堂選闕,悉歸吏部。) 詔學士院降敕榜,付都大經制瀘州蠻賊林廣,曉諭乞弟:今朝廷再命將帥,總領大兵至界進討,旁近生蠻部族元非入寇之人,橫遭誅戮,許乞弟出降,當免罪。如乞弟迷執如故,即行誅殺。(八月七日、九月十三日可攷。) 上謂輔臣曰:「自來邊探多不得實,如瀘南興師,人多言旁邊百里內林箐險阻,道路難進。今得走馬奏,大兵至落始兜村,乃有良田萬頃,頗多積穀,其林箐乃在數百里外。去邊百里之間,探報尚且如此,乃知傳聞多不足信。昔趙充國願至金城,圖上方略,馬援聚米為山川,蓋傳聞不如一見耳。」 丙辰,詔蠲河北東路災傷州軍今年夏料、役錢。 詔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頌因進對,上曰:「朝廷與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然此書浩繁,卿自度幾歲可畢?」頌曰:「臣願盡二年。」因令置局於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知南平軍、莊宅副使魏從革言:「領兵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