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一 元豐二年(己未,1079)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元豐二年十一月盡是年十二月 十一月乙丑朔,禮院言:「明道山陵故事,啟菆,百官服初喪服,入內省,內侍省都知、押班以下,并軍員、三班使臣、伎術官不服。請如故事。」詔都知、押班以下並如百官服初喪服,餘如故事。 詔京朝官、選人、使臣試中經、律令義,第一人循一資,稍優四人堂除,中等百三十人與先次家便,下等三百三十六人注官。 丁卯,罷京西路轉運副使周約,以權發遣度支判官、太子中舍李察代之,候山陵畢歸本司。 追封文思使李諒母天水縣太君趙氏永嘉郡夫人。以諒言趙氏韓王普之曾孫,獻穆大長公主之諸婦,乞依伯父端懿妻加贈例也。 三司言:「福建路臘茶自禁私販,官場漸多售者。乞自今歲計所市茶,預下轉運司,限當年運至京師。其江浙、荊湖、川峽路即權許通商。」從之。 戊辰,詔諸路州縣並禁樂至卒哭。既而禮院言:「案禮,葬而後虞,虞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景德中,明德皇后百日為卒哭,卒哭後不禁樂。以百日為卒哭,蓋古之士禮,不當施於朝廷。」迺詔改卒哭為百日。 庚午,詔國子監直講、潁川團練推官王沇之除名,永不收敍。太常丞余中追一官,勒停。監東作坊門,河南左軍巡判官王沔之、祕書丞范峒衝替。沇之坐受太學生章公舱賂,補上舍不以實,罪當徒二年。中坐受太學生陳度賂,罪當杖。峒坐為封彌官漏字號。沔之、沇之弟,亦坐納賂,囑請於中、沇之等。皆因虞蕃上書,下御史臺案劾,又用御史何正臣之請。獄辭所及,雖蕃所不言,皆得究治。沇之等雖會赦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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