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二红禀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考棚经理、绅董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陈浚芝、高廷琛、陈朝龙等,为考棚损坏,召匠议估,禀请拨款修葺事。切本邑考棚,近遭风雨损坏,若不预为修葺,诚恐风雨又来,更复崩塌,工费尤为浩大。且转瞬明春,岁试在即,若非赶速兴修,尤恐临时周章。当经绅等,面请宪示,召匠估修。兹据该匠估定,包修工料价银贰百柒拾伍元,开具清单前来,经绅等细核,所估工料各价,甚属公平。应请拨款发给,以便兴修。理合将召匠估定工料清单,禀请公祖大老爷电察施行。切禀。 计粘送清单壹纸。 正堂范批: 候勘明筹款,详请宪示,给发兴修。清单附。 光绪贰拾年拾月廿八日具禀绅董高廷琛(画押)李联萼(画押)林汝梅(画押)郑如兰(画押)陈浚芝(画押)陈朝龙(画押) 公记 办理新竹考棚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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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三一一副详及批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廿五日一二一○二--四九下一章:第三一三清单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二《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三○二示光绪五年六月十一日一二一○一--五第三○三奏光绪八年(?)一二一○一--一九第三○四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一○二--二第三○五印领光绪十一年四月日一二一○二--三第三○六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日一二一○二--四第三○七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八日一二一○二--四四第三○八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二--四六第三○九申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七第三一○折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八第三一一副详及批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廿五日一二一○二--四九第三一三清单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二第三一四红白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三第三一五清折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四第三一六禀批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一○四--五第三一七札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一○四--六第三一八禀批(红)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一○四--七第三一九札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二一○四--八第三二○具领状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廿四日一二一○四--九第三二一呈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第三二二结状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