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七 天津教案

《细说清朝》·黎东方
“天津教案”发生在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7月21日),地点是天津东门外、运河边上的天主教孤儿院。 孤儿院的名字叫做“仁慈堂”(英译为OrphanageofSisterhoodof Mercy法文原名不详)。 仁慈堂的工作是收养孤儿与弃婴。由于华人自动将孤儿或弃婴送来的极少,堂中的主持人为了“鼓励”起见,常常交给送来孤儿与弃婴的人一些零钱。 因此之故,便有若干“非孤儿”与“非弃婴”被拐子拐了送到仁慈堂领赏。儿童失踪的事越来越多,当父母的人无不提心吊胆。 仁慈堂的修女,对于病得垂死的孤儿或弃婴也肯收留,以便在他们气绝之前由神父施以洗礼,让他们的灵魂获得升天的资格。为了进一步帮助这些可怜的小灵魂升天,神父在夜间用天主教的葬礼把他们埋葬在天主堂的坟地。棺材不敷之时,就把两三具尸骸合并装在一个棺材之内。 老百姓不了解这一切都是为了“救”他们的儿女,只晓得:第一,他们的儿女失踪;第二,天主堂坟地埋了日益增多的小孩子。 老百姓因此就相信当时流行着的一种谣言,说天主堂的神父与修父经常派人用迷药拐孩子去挖眼剖心。 曾国藩的奏疏中记载着:天津县知县刘杰捉拿到拐子,一个叫张拴,另一个叫郭拐。天津县的民团也捉到一个拐子,叫武兰珍。武兰珍供出;从天主堂的华人司事王三处领到迷魂药,还有一个拐子叫做安三,却是“教民”。于是,当安三在“迷拐”孩子的时候,当场被捕。 在天津管海关的英国人韩仞写信给住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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