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五 再度垂帘
《细说清朝》·黎东方
同治在十一年九月大婚,十二年正月“亲政”。亲政以后,只有三件事可记。第一件事是:经过恭亲王的安排,准日本大使副岛种臣与各国公使在紫光阁觐见一次,受“五鞠躬礼”。洋人达到觐见中国皇帝的目的,又免行三跪九叩首的可笑礼节原很高兴,事后打听知道紫光阁不在宫城的范围以内,而且一向是接见外国使者的场所,十分愤恨。 第二件事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很起劲地修理圆明园,却受了广东无聊商人李光昭的骗。此人到处招摇,买了洋人五万元的木料,谎报为二十万两。同治皇帝听到以后,交李鸿章查办,判了这李光昭一个死罪。 第三件事是:在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同治皇帝一怒之下将恭亲王降为郡王,革去“亲王世袭”,同时革去恭亲王的儿子载澂的贝勒爵位及郡王头衔。原因是皇帝与载澂常在一处嬉戏,这一天“以细故失欢”。 次日,八月初一日,慈禧太后下旨,恢复恭亲王爵位与“亲王世袭”,赏还载澂的贝勒爵位与郡王头衔。 十月间,同治皇帝因“痘症”日益严重,命令军机大臣李鸿藻代阅章奏;十一月间,命令恭亲王代批、代写满文文件;十二月甲戌(初五)同治去世。 同治去世以前,口授李鸿藻一封遗诏,传位给(道光的第九个儿子)孚郡王奕譓的过房子贝勒载澍。 传说:李鸿藻拿遗诏给慈禧太后看,慈禧太后把它撕得粉碎。 当天晚上,慈禧太后召集诸王、诸大臣进宫,并不宣布同治已死,只征求各人关于何人应嗣大统的意见。 依照洋人所获得的内幕消息,同治的皇后阿鲁台氏并未被召参加…